尊敬的国内中英文域名注册用户:
2010年1月1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依据国家工信部互联网管理细则规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具体通告内容请参阅:http://www.cnnic.cn/html/Dir/2010/01/14/5766.htm)。通告要求,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前注册成功的国内中英文域名,需在2010年1月31日之前提交域名审核资料至我注册机构进行上传备案处理。
提交资料内容包括 一、单位注册用户(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 应提交必带有效年检记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联系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 反两面)加盖公章。 二、个人注册用户(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 应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以上材料均采用扫描件(电子档)形式作为邮件附件统一发送至我公司域名审核办公邮箱:157353433@qq.com (加入QQ联系详细解答疑问),邮件统一标题为:域名所有者(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中英文域名(****.com/.cn),邮件内容为:域名所有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邮件+应急联系人+联系手机 特此提醒!
无条件提供扫描件单位或个人将提供的资料打印(单位盖章,个人签字)附上域名所有者(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中英文域名(****.com/.cn)+域名所有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邮件+应急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至以下地址: 安徽朝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富邻广场东座七层(科学大道与红枫路交口-红枫路7号) 邮编:230088 收件人:域名审核组-唐朝 电话:0551-5367798
针对此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开展的中国国家.cn域名(含中文域名)实名制审核备案工作,需要特别提醒广大注册用户的是,cn域名(含中文域名)已经纳入国家互联网络机构年审制度中,目前年审的范围为:域名备案(是否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的域名工信部将取消域名的解析直至域名到期为止),域名年审期限(根据目前提供的资料结合国家企业信息库给与审核实名制的时间),首次年审给与免费,二次年审要纳入国家相关规定中适当收费年审具体标准国家在协调相关部门。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度检查互联网络的规范化经营,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网民得到的网络信息健康,安全,合法化。国家9大部委强制基础运营商(电信级别企业)和域名注册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授权机构)严厉打击没有取得国家电信增值业务资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书和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IDC证书)的网络服务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做不规范的网络服务和互联网络数据交换业务(含单位WEB,WAP网站接入服务),一经发现将针对为其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者单位给与停止整顿;没有电信业务资格的且已经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从事网络服务单位给与取消此业务项目并给与更换,停止整顿;不听劝阻的给与吊销营业执照。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有效配合工信部此次整顿工作,做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独家授权的注册服务机构,我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凡在我公司注册的域名我们将提供域名备案咨询,办理网站接入(寄存)和备案审核手续,办理域名实名审核和域名审核年限等手续。咨询电话:0551-5367813 紧急联系电话0551-3236243

ICP证书 可以从事网络域名注册,网站建设,网络信息发布(发布广告的需要工商部门给与核定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

IDC证书 可以从事网络信息数据的接入和传输(含企事业单位接入的WEB,WAP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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